宣 城 市 发 电
发电单位 宣城市民政局 签批盖章 赵斌
等级 特提·明电 宣民电〔2010〕23号 宣机发 号
关于加强强降雨灾害性天气应对
工作的紧急通知
各县市区民政局:
据气象专报,本月8日-12日我市有一次集中强降雨过程,全市将普遍超过100 mm, 局部250 mm以上,部分地区大暴雨并伴有较强雷电、大风等。今天上午,市防指召开紧急会议专题研究部署。为迅速贯彻落实市领导的指示要求,现就切实做好防范强降雨灾害性天气紧急通知如下:
一、切实加强救灾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救灾值班,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,民政局长、分管局长、救灾办主任要24小时开机。要做好防风、防强降水和防地质灾害工作,发生灾情,要在灾害发生第一时间做出反应,第一时间沟通、上报灾害信息,第一时间派人员赶赴现场,第一时间提出救助方案,并视具体灾情及时启动救灾预案,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基本生活救助。
二、加强灾害信息上报工作。严格按照规定渠道、程序和时间要求上报灾害信息,做到反应要快速,数据要准确,坚决杜绝迟报、瞒报、虚报等情况发生。
三、高度重视福利机构安全工作。组织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福利机构进行安全检查。检查重点是屋面防漏、防塌,墙体承载、裂缝、倾斜、电线线路敷设等,发现问题,及时妥善解决。要对散居五保老人的房屋进行排查并确定专人接对帮扶,确保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安全;要加强对改扩建敬老院的安全管理,划分好生活、活动区和建设工地区,严禁院民进入施工现场;一律停止敬老院建设中的高空作业,并做好其他建筑安全防范工作。
四、认真做好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预报,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互联网等各种媒体的作用,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办法。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群众,及早做好防灾避险准备。
五、切实做好灾害易发地区和重点人群生命财产安全工作。地质灾害点等处易造成突发山洪、泥石流等灾情,要及时开发避难场所,迅速紧急转移危旧房屋及危险地段群众,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,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。
六、切实做好紧急调度救灾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。加强应急准备和物资储备,救灾物资仓库要妥善管理好储备的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,完善工作预案,确保一旦灾情发生,救灾帐篷等储备物资能迅速安全运抵受灾地区,及时保证受灾群众急需。
宣城市民政局
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
抄送:省生产救灾办公室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