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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200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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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200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|
| --郎溪县民政局 [2008-10-6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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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2008年度 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建平镇党委、政府,县直有关部门、单位: 为切实加强我县社区建设工作,根据市目标办《关于印发<宣城市2008年度县市区社区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>的通知》(宣核办[2008]5号)精神,经县委、县政府同意,决定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200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。考核采取加分的方式进行,考核分为2分,计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总得分。具体由县社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审核。 附件:社区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郎溪县和谐社区建设领导组 2008年9月15日 主题词:社区建设工作 目标管理 2008年 通知
抄送:市社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,县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黎斌常务副县长、张峰副县长。
郎溪县民政局 2008年9月15日
点击下载郎溪县2008年度社区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加分细则.xl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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