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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优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
--郎溪县民政局 [2008-7-30]
      2007年,全县共计发放定恤定补资金449.9088万元,优待资金121.54万元。在积极抓好各项抚恤、补助、优待政策落实的同时,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:
      1、适时利用县局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和民政助理员会议,组织学习新出台的《安徽省实施<军人抚恤优待条例>办法》,并通过横幅标语、各乡镇的宣传栏进行宣传。
      2、完善了“三属”有关信息。
      3、切实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。11月出台了《郎溪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全年发放了医疗补助金69万元。
      4、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了全县“两参”人员的登记和确认工作。已登记259人,确认“两参”人员187人。同时,还对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的未参战、参试、不享受抚恤待遇的军队退役人员进行了摸底。
      5、及时落实了抚恤提标政策。从8月1日起,认真执行新的抚恤标准,按时足额进行了社会化发放。
      6、积极开展建军80周年纪念活动。“八一”前夕,县几大班子领导专门走访慰问了驻郎部队。县民政局领导深入部分优抚对象家中,访贫问苦,解决其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      7、重视和处理复退军人信访问题。全面调查6类人员情况,及时掌控有否上访经历和苗头,努力抓好纠纷排查工作。注重转变观念,对几十年来发放复退军人来访“门头费”问题进行了根治,通过县、乡镇民政工作人员“变上访为下访”,查实情,讲政策,现场办公,限期落实,依法依政策办事,有效地遏制了无理索要“门头费”的现象。
      8、积极做好潘培根同志的追烈申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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